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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贵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委员会工作职责
2020年05月24日 17:50 作者: 点击:[]

贵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文件

  院党发 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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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党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负责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规章制度在本学院的贯彻执行。根据贵师院党发〔2017〕48号《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处级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精神,制定院党委工作职责:

1、通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学院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保证本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执行学校党委党建工作的部署,制定并落实基层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及党员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的落实,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检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抓党建促脱贫等重点工作。

3、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抓好本学院的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理论学习。

4、负责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抓好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党团建设和骨干队伍建设;做好征兵、评奖评优、资助等学生工作。

5、负责抓好群团工作和统战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参与民主管理、监督的作用;开展统战工作,积极调动和保护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党委的中心工作服务。

6、负责加强师资队伍和人才队伍思想建设。开展党组织联系和服务优秀人才工作,对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等各类人才,建立分级联系、沟通协调、动态管理,做好关怀服务等工作。

7、负责本单位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纠正不正之风,根据党章、党规要求按职责程序权限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布置的其他工作。

录入:陈国余

审核: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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