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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委员会委员职责分工
2021年06月24日 18:47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体育学院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学院党组织“两个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实际情况,现明确体育学院党委委员分工如下:

韩山:党委书记,全面负责学院党委工作,联系工会、体育教育系教师党支部。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对院长工作的“一个支持三个保证”的作用,即支持院长全面履行职责,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院的贯彻执行,保证本院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负责召集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学院的具体情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对党委的重大工作和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检查、督促党委及各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主持召开党委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4.参与学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察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积极开展学习、勤政、廉洁、团结的“四好”领导班子活动。贯彻党的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保持与学院行政和广大教职工生的密切联系,协调党、政、工、团关系。

5.指导工会开展好相应工作。

黄伟明: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联系办公室、休闲体育系教师党支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院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

2. 抓好学院全体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3.协助院党委书记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考察、监督等工作。

4.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和处理好学院教职工反映的各种问题。

5.抓好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

邬孟君:党委副书记,兼青年委员,全面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联系团委(学生管理科)、学生党支部。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协助党委书记工作。

2.正确把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及预备党员考察转正。

3.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组织好每年一届的学院教代会,发挥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4.根据上级党委和院党委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对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关心团干部的成长,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有力助手的作用。

5.指导学院团委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指导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各类课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李延武:统战委员,负责党委统战工作。联系教学科研管理科。主要职责如下:

1.适时对学院教职员工进行党的统战政策宣传教育,及时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经常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

2.及时了解群众思想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做好和谐创建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及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和政治工作。

朱继伟:纪检委员,负责党委纪检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对本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2.负责对本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4.协助本单位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教育。

5.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6.协助基层党组织接待和受理群众对本单位党员的各种检举、控告,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信访举报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7.向本单位党组织和校纪委反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情况。

8.接受校纪委的工作和业务指导,完成校党委、校纪委以及基层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华伟:组织委员,负责党委组织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了解和掌握党员队伍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基层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与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做好院党委和支部换届改选的组织工作。

2.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拟定发展党员计划,指导党支部做好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指导党支部做好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3.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指导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员统计等工作;做好推优工作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4.了解并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协助宣传委员收集并整理党员中的模范事迹材料,向院党委会提出表扬与奖励的建议。

5.完成校党委以及基层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小焱:宣传委员,负责党委宣传、学习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院党委宣传工作,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与任务,结合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宣传教育意见,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党内信息宣传;

3.负责院党委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根据上级党委和院党委工作计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安排学习活动,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提高全体党员教师专业发展。

4.围绕院党委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本单位党员、群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收集整理基层先进模范典型,并向党委提出表彰和宣传建议;

6.完成校党委以及基层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贵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党委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录入:陈国余

审核: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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